10.3969/j.issn.1000-8772.2013.29.058
财务主管委派制与企业内部会计监督
财务主管委派制是指母公司以集团最高管理当局的身份,通过行政任命的方式对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进入子公司经营班子,主管子公司财务管理事务的一种控制方式;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续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其中,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企业作为一个会计实体,它的会计监督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监督;二是社会会计中介机构监督;三是企业内部监督,即内部会计监督。目前,在我国企业“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中,政府部门的监督带有强制性,社会审计的监督带有鉴定性,这两者是外界对企业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对企业来讲是被动型的。然而,内部会计监督,则是企业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求得健康良好发展而进行的自我监督。这种监督是自觉的,是主动型的监督。
财务主管、委派制、企业内部、会计监督
F29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4-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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