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3.24.038
“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
自2013年8月1日开始,在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将会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但对于有形动产的租赁,由于不同利益主体、不同税务当局的理解存在较大争议,在某些方面并未促进租赁行业的发展。笔者通过“营改增”对有形动产的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并对以后营改增的调整和完善提出了建议。
营改增、融资租赁、第三产业
F812(财政、国家财政)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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