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3.22.021
VIE上市模式研究--以新东方为案例
百度公司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李彦宏在2013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海外上市(VIE)取消投资并购、资质发放等方面政策限制”的提案使得VIE这种海外上市模式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然而何为VIE模式、VIE模式为何如此重要,很多人并不了解。 VIEj即“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是美国会计准则FIN46法案中关于被投资实体的一个术语,也称为“协议控制”,为企业所拥有的实际或潜在的经济来源,但是企业本身对此利益实体并无完全的控制权,此利益实体系指合法经营的公司、企业或投资。它是我国企业赴海外上市的一种模式,自2006年“红筹模式”被堵死后,我国绝大部分TMT企业通过此种模式走向了海外资本市场。相比于海外直接IPO的高标准要求,VIE架构不仅要求“标准低”,而且绕开了产业投资的限制,加速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进程。然而,VIE模式在我国政策、法律上还没有“名分”,没有对该模式进行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立法及规定,但是政府也保持了对该种模式赴海外上市的默认态度,因此,此种模式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一旦政策限制或是资本市场不承认这种模式,无论是对海外上市的企业还是股东来说,都将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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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27
2013-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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