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3.13.094
试论隐性采访的立法完善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猛的今天,新闻监督无疑是一个发现社会问题和清除社会毒瘤的很重要的手段。随着不法行为的隐蔽性和警惕性越来越强,隐性采访以其独有的客观真实性逐渐在新闻采访中占据主要的地位。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国家立法中,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新闻法颁布,对于隐性采访还没有明确的成文规定。鉴于此,从隐性采访在实体法、程序法的适用标准以及社会司法实践等方面对其进行探讨和分析,以期更好地规范新闻采访者的行为。
隐性采访、新闻监督、立法建议
D92(中国法律)
河南省社科联2013年度调研课题《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问题研究》课题批准号SKL-2013-326
2013-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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