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3.11.178
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改革
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初建于1994年,当时对市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职工和机关团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进行了养老保险金统筹。此项制度为后来的我市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和职工分流提供了很好的养老制度保障。
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改革
F842.6(保险)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5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