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2.19.087
浅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和船舶优先权的关系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种有别于一般民事损害赔偿的特殊赔偿制度,旨在保护船舶拥有人的利益.船舶优先权则相反,在于保证海事债权人在海事债务发生时运用船舶优先权以实现相应的权益.二者因所保护的主体不同,所以在利益的实现上会产生一定的冲突鉴于此,对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以期能够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责任限制、优先权、关系
F842.3(保险)
201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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