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2.19.056
儒家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契合
儒家传统法律文化虽与现代法治存有排斥,但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它塑造着一种普遍的带有延续性与承继性的社会精神,与现代法治相融通.儒家传统法律文化具有道德渗透法律、追求秩序和谐、崇尚民本的现代特质.为此,可以创造性地发挥和应用儒家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特质,构建合乎中国法治发展方向的新型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儒家法律传统、现代法治
G122(中国)
201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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