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2.07.016
论企业破产案件中的银行金融债权保护
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企业破产法》为债务人、债权人、投资者、职工等权利主体的利益协调提供了制度安排.但新《企业破产法》在企业破产司法程序方面的创新也对银行金融债权的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在企业破产案件中加大对不当破产行为的规制,加强对管理人和重整企业的监管将成为债权银行面临的新课题.
企业破产法、破产案件、银行、金融债权、制度安排、司法程序、权利主体、利益协调、债务人、债权人、投资者、管理人、重整、职工、行为、课题、监管、规制、创新、保护
F27;F83
2012-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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