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2.02.014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本文引用了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中研发费用的范围、归集方法)、财企[2007]194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中研发费用的范围、归集方法)、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范围、归集方法),对上述三个文件中“关于研发费用的范围、归集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上述三项都是要求财务核算管理中设置辅助帐、台帐专项管理.那么,《企业会计准则》又是怎样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核算研发费用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实务核算中又遇到了怎样的疑惑?笔者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合理核算、台帐归集,避免有关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认定、会计核算、归集台帐、税务扣除
F23(会计)
2012-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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