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1.21.016
基于灰色关联法的房地产税收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我国房地产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进行关联度分析,结果显示:收入分配状况与房地产税收收入水平之间的关联度最强;价格对房地产税收收入影响较明显;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房地产税收收入产生影响;财政分权程度的影响最弱.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应注意简化现行税制,优化结构;合理确定税基,调整税率;推进城镇化进程,适当下放税权.一、引言作为国家调节房地产市场和社会分配的经济杠杆之一,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税收手段,在整个税制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基础上形成的,已经初步构建了围绕房地产保有、流转、所得三个阶段为征收环节的税收体系,涉及的税种多达11种,其中直接将房地产作为征税对象的就有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和契税等5个税种.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以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原有制度设计的滞后使得房地产税收体系应有的效能并没有充分发挥.
灰色关联法、房地产税收体系、税收收入、房地产税制改革、房地产市场、灰色关联分析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分配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关联度分析、城镇化进程、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分税制改革、制度设计、征税对象、优化结构、影响因素、现行税制、税种
F81;F12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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