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1.20.072
构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良法治环境之立法及司法对策
本文围绕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构建优良的法制环境,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提出了发展策略.立法方面建议充分运用深圳特区立法权,并以合理方式融入香港因素,司法方面分别从设立商事法庭需要注意的实际问题、引入国际仲裁以及加强与香港的司法协助等角度,论述如何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特区立法、商事法庭、国际仲裁、司法协助
D92(中国法律)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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