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0.14.080
论我国暂缓起诉制度之设计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权的规定只限于起诉与不起诉两种权力,建立暂缓起诉制度有利于丰富和发展我国的会诉制度,有利于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有利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我国暂缓起诉制度建立必须根据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律制度上,通过从静态上规定适用条件、适用主体,动态上规制运行程序进行,这样才能实现该制度的设计运行.
暂缓起诉制度、司法资源、诉讼法律
D925.2(中国法律)
2011-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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