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0.12.077
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中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一罪名设立,进一步有力地保护了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增强了社会的稳定.从犯罪构成,罪名区分,刑罚设置以及新发条对本罪规定之不足之处几个方面对此罪作些初步探讨.
传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七)
D922.294(中国法律)
2011-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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