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0.12.032
对国企高管薪酬问题的思考——学习中央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体会
@@ 在现行体制下国企高管由政府委派,享有相应行政待遇,薪酬过高有失公平.中国国企高管是国家公务员,具有行政性,又是"企业家",对其薪酬确定要合情合理.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为防止腐败,在解决好国企高管薪酬后仍要加强对国企高管的管理.资本、国企高管、国企职工共同参与企业价值创造,因此,要正确处理国企高管、国企职工和国有益本三者利益关系,达到和谐共处.
国企高管、高管薪酬、问题、学习、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国企职工、企业价值创造、国家公务员、政府委派、行政性、现行体制、人的本性、利益关系、和谐共处、共同参与、防止腐败、企业家、资本
F244.2(劳动经济)
2011-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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