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0.08.076
论拐卖妇女罪之妇女自愿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以"出卖为目的"是否系拐卖妇女的客观要件,需要对其犯罪构成侵犯的法益进行必要的探讨,其实"出卖为目的"其侵害的客体系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权的合成权利,所以妇女是否自愿被出卖并非成为该罪的构成要件,需要对不同犯罪事实作必要的区分.
拐卖妇女罪、出卖为目的、妇女法益、妇女自愿
D923.8(中国法律)
2011-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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