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0.06.123
民行检察工作前移机制之初探
民事行政检察,是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简称,是指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依法进行监督的诉讼法律制度.经过二十多来年的实践与发展,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鉴于该项工作模式单一、监督方式被动及缺乏硬性保障等原因,其职能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作为对这种考验的一种探索,结合民行检察监督的特点与难点,提出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前移的工作思路.
民行检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前移
D925(中国法律)
2011-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4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