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0.06.094
完善现行撤回公诉制度的几点思考
撤回公诉权是一种诉讼请求权,是公诉权不可分割的一项内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检察机关撤回公诉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撤回公诉只能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而这些规定也很不全面、科学.正是由于立法的缺失和司法解释的不完善,导致各地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撤回公诉时做法不统一,影响了公诉权行使的准确性、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有的甚至严重损害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撤回公诉制度,规范撤回公诉权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简述完善现行撤回公诉制度的几点思考.
撤回公诉制度、依据、制度完善、建议
D925.2(中国法律)
2011-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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