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0.04.151
"钓鱼执法"的存废与制度预防
随着一些违法行为的隐蔽化、智能化,调查取证难成为行政部门执法面临的头号难题,"钓鱼执法"应运而生.但是"钓鱼"式的调查取证方式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对调查取证的程序规定,有悖于"依法行政"的要求."钓鱼执法"不具备合法性基础,这种调查取证方式应当被废除,并通过程序规范化从制度上予以预防.
钓鱼执法、合法性、制度预防
D914(法学各部门)
2010-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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