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0.04.116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困境及对策——兼论我国现行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
法学专业就业率持续走低,引发人们对法学教育的反思,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处于本科层次的末端,其面临的困境更甚于一般院校.法学学生从事法律工作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然而现行的司法考试制度不利于筛选出最优秀的法律人才,必须进行改革.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培养方式也应当作出调整,才能和司法考试形成良性互动,也才能在竞争中生存.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司法考试制度
D926-42(中国法律)
广西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X071126;新世纪广西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四批立项项目X20081560
2010-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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