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772.2007.08.018

论保证保险在我国的误区

引用
@@ 保证保险合同主要存在于汽车消费贷款合同之中,一般是由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家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凡在汽车经销商处购车者,可以在银行进行汽车消费贷款,保险公司须为借款人提供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汽车经销商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签订合作协议后,消费者(即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约定消费者分若干期分批分期偿还贷款,由汽车经销商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由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在个人贷款金额范围内承保保证保险,当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时,即视为保险事故发生,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负责偿还投保人所欠款项.

保证保险合同、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消费贷款合同、借款人、消费者、合作协议、合同约定、保证担保、银行、签订、投保人、事故发生、个人贷款、贷款协议、偿还贷款、购车者、保险人、款项、还款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4-6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外企业家

1000-8772

23-1025/F

2007,(8)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