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06.11.015
浅论知识产权法的归类
@@ 知识产权的归类是一个素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说,自19世纪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首次较为完整地提出知识产权的一般理论以来,这种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在规范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也更加引起了法学家们的重视.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已初见端倪的今天,研究知识产权法的归类问题就更具有必要性、紧迫性.它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关系到知识产权法学的建立和发展,而且对振兴我国科技文化事业,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知识经济的挑战、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法学、法学家、建立与完善、建立和发展、文化事业、社会生活、科学技术、归类问题、比利时、整地、皮卡、理论、科技、规范、地位
D9(法律)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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