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06.10.004
农村土地保障与社会保障
@@ 目前,我国农民养老保障主要有六种方式:(1)家庭养老,但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其保障功能正在弱化;(2)土地保障,但我国人均耕地少(1.52亩/人),农民没有卖地养老的权利,土地保障是附带土地经营风险的初级保障,大量农村人口正在离开土地进入城镇;(3)农村社区养老,仅在少数经济发达地区试行,主要方式是提供养老金和举办敬老院等;(4)商业养老保险,仅在少数经济发达地区的富裕户中存在;(5)"五保户"制度,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实行费改税以后将由政府负担;(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于1992年1月根据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在全国大部分县乡建立了统筹基金和个人养老金账户,但又于1999年根据国发[1999]14号文件进入清理整顿至今.
农村土地保障、商业养老保险、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养老保障、农村社会、个人养老金账户、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基金、人均耕地、清理整顿、农民观念、农村社区、农村人口、经营风险、家庭养老、家庭规模、基本方案、保障功能、五保户、民政部
F3(农业经济)
2006-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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