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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701.2011.10.042

论医疗损害

引用
目的 探讨医疗损害的特点及其法律意义.方法 根据医学科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归纳医疗损害的类型和特点,结合法学基本理论以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探讨医者对医疗过错损害应当承担的责任和方式.结果 医疗损害包括医疗非过错损害和医疗过错损害,医疗非过错损害由医疗产品本身特性所决定,其后果只能由患者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此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医疗过错损害具有主观过失性、善意目的 性、不可避免性和相对可控性,医者应当对医疗过错损害承担相应责任,但根据法律公平原则,医者对医疗过错损害所承担的责任应当是有限的.结论 根据医疗损害的特点和法律公平原则,医者对医疗过错应当只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后果责任原则、赔偿额与损害后果相一致责任原则、限额赔偿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行政责任则应当有错就承担;而刑事责任的承担则应当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及有限责任原则.

医疗损害、医疗过错损害、医疗非过错损害、疾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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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12

2011-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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