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01.2007.07.063
食品卫生强制执行案件分析
本文通过对一起食品卫生强制执行案件中违法主体认定的分析,认为本案中幼儿园与大丰市第六小学分园上是一种挂靠和被挂靠的关系.按通俗的说法,该幼儿园是一个"假集体单位",即仅仅是打着大丰市第六小学下属单位的招牌,实为个体经营者,确认经营者厉某、王某等是违法主体,法院对这种挂靠和被挂靠关系的"假集体单位"认识不够,应当维持本处罚决定.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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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中国法律)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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