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造林"的法律辨析:宜慎不宜禁
"托管造林"也称为合作造林,曾一度被视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绿色银行.可是自"万里大造林"案之后,这一产业陷入了萎靡状态.此前一直予以各方面支持的政府也开始出台各种文件旨在限制甚至扼杀合作造林.平心而论,尽管"托管造林"引发了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有害于投资者及社会的问题,但其有许多不可替代的有利价值.故而对待"托管造林"不宜因噎废食地一律禁止,而应该趋利避害地谨慎操作管理.
托管造林、投资者、碳汇
F83;DF6
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具体制度研究16C0690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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