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探索的不仅是电商
2013年4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初审稿规定:消费者有"后悔权",即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我们知道,"7日无理由退货"最初由淘宝网推出,随后在各商业领域被广泛引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年来的首次大修中,无理由退货这一企业行为被写入法律,正式以立法的形式赋予消费者"后悔权",这是淘宝等电商推动中国电子商务政策和法规一个小注脚.
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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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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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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