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喷”前夜的移动营销
@@ 央视”3·15”晚会罕见地连续两年曝光手机营销之恶但有生命力的移动营销则要在”需要的时间需要的地点传递出消费者需要的内容”并让消费者有拒绝的权利移动营销的”交换法则”如何在客户许可下进行移动营销,在消费者的”田” (手机)里种好自己的”菜”(营销),是移动营销突破瓶颈的核心所在.权利义务的平衡从来是一个基本规律,企业要享有在消费者的”田”里种”菜”的权利,就要尽相应的义务.换句话说,要在手机上换得消费者的注意力和悦纳,就要拿某种价值来交换,这可谓是移动营销所必须的”交换法则”,要找到可供长期”交换”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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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TE6
200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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