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品牌系列文章之二雇主品牌社会转型时代的易碎品
@@ 到现在为止,在中文里我们仍然找不到约定俗成的词汇来表达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的称呼.在<劳动法>的条文里双方的称呼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工会那里双方的称呼是”企业”和”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人们似乎已经普遍习惯使用”员工”这个词来代表劳动关系中提供劳动的个人--总之,有不少机构回避用”雇主(employer)”这个国际上通用的词汇称呼作为劳动关系中支付薪酬方.
雇主品牌、品牌系、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词汇、劳动者、劳动法、中文、职工、员工、薪酬、通用、企业、机构、工会
F27;F24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