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23.03.001
中国人权法学"三个基本"重构
现有中国人权法学在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和基本理论上均存有瑕疵.基本概念的缺陷在于拼凑、虚置和片面;基本问题的短板在于规范上的封闭与价值上的单一;基本理论的限度在于话语、制度和道路自信的缺失.中国人权法学"三个基本"的重构逻辑是重塑概念、导入问题、升华理论.基本概念可以通过价值基础、构造层次和话语表述进行完善.基本问题既需从规范层面融贯知识构成、整合实施机制,还需从价值层面深化人权法治的联系、突出中国道路的特征.基本理论在本体理论中完成两个超越,在经验理论中以特殊支撑普遍,在治理理论中正视并坚定立场.如果将基本概念视为"点"作为人权现象的突破口,那么基本问题就可以视为"线",将这些散点串联所形成的层级关系,进而基本理论就可以视为"体",将基本问题在空间维度上展开,更全面地观察思考人权现象.中国人权法学"三大基本"关系:在因果关系上,"三个基本"是从原因到结果的循环链条;在论证方法上,"三个基本"是从归纳到演绎的方法转换;在知识体系上,"三个基本"是从核心到系统的视角展开.
人权法学、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基本理论、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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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6;D9;G64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AZD112
2023-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56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