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23.02.006
中国民法总则的希尔伯特问题
中国民法总则的希尔伯特问题,一方面应处于法律科学整体脉络下,所展示的法学问题具有普遍意义,另一方面又须带有中国烙印,如此方可彰显中国对于法律科学的独特贡献.在此标准下,中国民法总则的希尔伯特问题可概括六项:第一,如何理解民法典总则编的形式逻辑与实质功能?第二,如何看待诚信原则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关系?第三,如何应对自然人与团体权利能力概念及其突破?第四,如何设置未成年限制行为能力人自由行为界限?第五,如何解释法典关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立场?第六,如何建构融贯的错误规则体系?六项问题涉及法典体例、权利、主体及法律行为四个基础领域,或关乎立法者秉持的私法理念,或关乎较为单纯的规范技术,或兼而有之.
权利限制、权利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权利变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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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B812;B516.5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ZD205
2023-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3页
38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