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22.06.012
共犯本质论重述行为共同说的本土化证成
我国通说关于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见解造成了实务中的罪刑脱钩现象.对共犯本质的不同理解会影响对共犯成立范围的认定.完全犯罪共同说、强硬的部分犯罪共同说以及缓和的部分犯罪共同说均存在问题.以因果性为核心、以共同事实为基础、以待评价的共犯本身为视角的行为共同说,具有相对于犯罪共同说的理论优越性,能够整合限制从属性说,在共犯处罚根据上更为妥当,也更适应我国刑事立法.在行为共同说的指导下,对各共犯人适用不同的分则条文就成为可能,而且罪刑脱钩的现象也得到消解.
罪刑脱钩、共犯本质、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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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C916;I207.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2023-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6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