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21.03.008
民事诉讼另案处理的标准澄清与程序完善
另案处理的正当性在于,法官为了避免合并审理产生明显的诉讼迟延而行使分割案件的诉讼指挥权.而司法实践中,另案处理已成为法官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拒绝裁判的理由,严重危及诉讼经济与程序安定,其原因则为适用标准与程序保障的缺失.通过区分诉讼要件、合并要件与诉讼迟延风险的裁量三项内容可以进一步界定另案处理的适用标准:只要未违反诉讼要件,违反合并要件应当强制分案,存在明显的诉讼迟延风险需要裁量分案.未来还应当明确分案裁定的具体程序,或允许法官通过先行判决程序变通实现分案目标.分案之后,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该案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合并审理、另案处理、诉讼指挥、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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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中民事执行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20&ZD195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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