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19.06.012
闲置土地收回制度研究基本权利滥用的视角
对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制度的已有研究均聚焦于政府的收回行为,但仍有收回主体是否适格、收回原因是否充分、收回标准是否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收回程序是否合法等实践问题尚待解决.不妨转换研究角度,从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出发,审视土地使用权人的闲置土地行为,援用基本权利滥用禁止理论,证成政府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正当性,并进一步梳理司法案例回应诸多实践问题,以期为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和法院处理相关案件提供程式性模板.
基本权利、滥用、闲置土地、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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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行政诉权滥用的规制和预防研究"项目编号:16FBX049
2020-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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