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19.06.010
刑事审判中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从审判权限分工的视角展开
随着《人民陪审员法》的通过,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从纯粹的理论探讨转变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但是,这一问题不局限于陪审语境,在整个刑事审判场域下均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哲学上的讨论不同,刑事审判中的"事实""法律"及其分类具有权力(利)界定的功能,它确定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初审法院与上诉法院之间的权限.刑事审判中的事实进一步细分为构成性事实和证据性事实、一般事实和专业事实,它还进一步确定法庭与鉴定人、普通证人与鉴定人的权限.在我国独特的司法解释体制下,审判法院与最高法院在法律问题上分享具体解释权和抽象解释权.带着中国问题意识,以基本语义为基础,再从功能主义出发引入特别的政策考量作出适当的修正,也许是一条解决区分难题的务实路径.
事实问题、法律问题、陪审制、审级制度、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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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死刑限制的程序模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基金重大项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研究"
2020-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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