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18.04.001
人格权的属性:从消极防御到积极利用
人格权制度本身具有开放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格权的类型越来越丰富.天赋人权理论虽然能够一定程度上论证人格权保护的正当性,但无法解决人格权确认、发展和保护等具体制度问题.时至今日,人格权不仅具有消极防御的属性,也日益具有积极利用的特征.这不仅体现在精神性人格权的积极使用上,也体现在物质性人格权的必要支配上.人格权消极防御与积极行使并存的特征,意味着仅仅通过对人格权类型的简单列举加上侵权法的救济规范,难以实现对人格权的充分保护和有效利用.只有通过强化人格权立法,并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地规范人格权,才能充分回应社会需求,建立科学的、面向未来的人格权制度.
人格权、消极保护、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民法典人格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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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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