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18.03.013
税法一般反避税条款的合宪性审查及改进
税法一般反避税条款落入宪法财产权与契约自由权的保护范围,有介入宪法视阈关照之必要.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理论可以为一般反避税条款的合宪性提供学理支撑与观念基础.尽管如此,这一条款仍要接受合宪性的框架与逻辑检视.一般反避税条款建制应以基于纳税人平等权的量能课税原则为主导理念,不宜过度宣示反避税的国库主义至上立场.在制度设计层面,基于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与平等原则的要求,现行一般反避税条款立法亟待予以合宪性修补.在法律适用层面,应引入合宪性解释方法与机制,对税法规范予以合宪性解释以贯彻宪法原则与精神,保障一般反避税条款个案适用的合宪性.基于税法与宪法的高度关联,税法学研究有向宪法学思维借鉴之必要,并应寻求与宪法学的学理和方法论沟通.
一般反避税条款、基本权利、财产权的社会义务、合宪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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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FJ2016C006;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4AZD15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20720161080的研究成果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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