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18.03.011
分享经济规制现状及方法改进
“如何妥当处理商业创新与政策困扰之间的关系”构成分享经济规制的重大命题.司法实践表明,如果对分享经济适用“传统法律法规”,分享经济参与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救济.而受认知、规范和利益等因素制约,“监管新规”往往是“强调规范的多、鼓励发展的少”.2017年《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采取了“权力下移”的规制模式,但因为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制理论作指导,极有可能造成监管上的各自为政.当前,分享经济规制难以同商业创新相契合,根本原因在于规制者采取了静态的规制思路,未能充分虑及市场的二次反应.对于分享经济所导致的政策困扰,我们无需为了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而预先抛出一个本体论的答案.通过采用“以规制中立原则为基础,并虑及公共利益和制度信赖利益”的“三步分析法”,社会各界可在“工程技术”层面达成“未完全理论化的共识”,从而实现利益平衡.
分享经济、商业创新、政策困扰、规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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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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