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18.03.002
“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宪法学展开
虽然国家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今天看来是个宪法原则,但它其实起源和生长于私法土壤.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定了国家机关权力只能以宪法列举的为限,并且,这些限制首先并主要针对立法机关.列举国家机关及其权力范围是宪法限制权力的基本方式.形成国家机关清单和权力清单乃宪法限制权力的基础性方法.国家机关和他们行使的权力不超越宪法清单一直是正常立宪国家的法治实践.“法无授权不可为”也应是中国宪法学者维护的价值标准之一.
法无授权、权力列举、权力清单、权力负面清单
30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研究”项目14ZDA014的中期成果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57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