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反垄断法》上的“不相关”市场界定
相关市场界定旨在帮助评估受诉行为的反竞争效果,必须保证界定的市场与受诉行为“相关”才能实现这一目的.由于每个经营者都在多个环节从事交易,可能在不同交易关系中致生不同类型的竞争损害,因此不能孤立地界定相关市场,而必须围绕损害理论展开.损害理论是将本案事实涵摄到法律规则之下的陈述,有助于揭示所诉垄断行为发生于哪个交易环节,澄清本案中受诉行为损害竞争的发生机制,从而正确确定候选市场.我国大量司法判例表明,法院往往以与所诉行为无关的市场为候选市场,市场界定分析在不同环节、不同视角之间游移,造成整个分析过程的混乱.唯有在各个诉讼阶段有意识地将市场界定与损害理论相联系,方可实现相关市场界定的价值.
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相关市场界定、相关性、损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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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 ;DF4
2018-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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