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与福利制度
小额诉讼制度作为改善社会成员生活状况的举措,发展于福利国家接近正义大背景之中,制度目的与诉讼规则都显现出福利化指向,其不但具有提高诉讼效率及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作用,还承载了社会政策功能.通过解决日常生活纠纷,小额诉讼程序能够提高公民生活品质,因而是社会大众需要、应得且能够平等使用的诉讼制度.基于社会正义的考量,宜对企业利用小额诉讼程序给予必要限制,建立民事与商事小额诉讼程序分置的制度.基于福利增进目标,我国宜设立以给付司法福利为任务的小额法院(法庭),由法官履行诉讼监护职能,体现社会政策照顾,通过诉讼费用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小额诉讼程序的推广适用,在程序上则体现大众化、简易化、快捷化特点.
小额诉讼、小额法院、诉讼福利、社会政策、一审终审
28
2016-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