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为控制死刑贡献力量
无论从何种角度看,死刑的正当性都应该受到质疑.这就决定了我国刑法学者在死刑问题研究上承担着双重使命:一方面,从理想状态出发,单纯考虑理论的自洽去为彻底废除死刑鼓与呼.即使明知这样的目标很难达到,也要从刑法理论构建的视角出发,去论证死刑废除的合理性,把“当为”和能够做到哪一步的界限分清楚.只有“求其上”(废除死刑),才有可能“得其中”(达到有效控制死刑的效果).学者们如果仅仅满足于论证“限制和减少死刑”刑事政策的合理性,就成了立法者和司法工匠,与实务家发生“角色混同”势在难免,也不能充分履行其作为学者的使命.另一方面,在刑法典大量规定死刑罪名的情况下,学者们也确实需要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为大规模控制死刑,有效限制死刑适用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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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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