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合理”的刑事证明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的法律解释要义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引入了“排除合理怀疑”这一西方常见术语来解释作为定罪量刑证明标准的“证据确实、充分”这一传统法律表述,带来了许多困惑和理解上的混乱.有鉴于此,与此有关的进一步法律解释对于新法的良好实施就具有了关键意义.一方面,需要进行语义解释,“排除合理怀疑”的事实认定,在证明标准意义上应当是一种或然性、非唯一结论的“事实确信”;以其来解释“证据确实、充分”,应成为摆脱“客观真实”论或“铁案”观等传统证明标准观念的契机.另一方面,需要进行体系解释,即把许多证据规则都放在定罪量刑证明标准转型的视角中来进行理解和解释,从而使证据规则之间能够互相协调匹配,起到合理、有效的规范作用.
刑事证明、排除合理怀疑、证据规则、语义解释、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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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GJ2011C04.本文的研究也得到了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点建设项目的资助2013XWD-S0301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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