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下的财权集中配置:过程及其影响
财政危机促成了1978年以来的两次财政改革。分散化导向的包干制改革,激励了地方的财政汲取动力,但合约式分成模式下的不确定因素,使改革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分税制改革实现了财权的再集中,中央的财政能力得以充实。为了维持财政的自主性,在税收分享机制外,地方政府努力寻求通过预算外收入和政府性债务提高财政能力。中央政府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以规范化的思路去容纳和整合地方的利益诉求。分税制改革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制度性妥协;财税法律主义的理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财权配置、改革、分税制、财权集中、制度性妥协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上海财经大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资助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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