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中国反就业歧视法的当代兴起
《劳动法》建立了劳动者特质、用人单位行为和特质与行为关联性三要素的定义模式,初步确定了反就业歧视法的调控对象;建立了用人自主权与平等就业权两权对立的分析框架,初步奠定了反就业歧视法的调控依据;建立了旧的非法律调控手段与新的法律调控手段并存的制度结构,初步勾勒了反就业歧视法的调控手段。《劳动法》是中国反就业歧视法在当代的起源;它所揭示和规定的中国反就业歧视法的规范生成逻辑,为追溯和评价这一领域的发展提供了线索和依据。
就业歧视、劳动法、平等就业权
D922.5(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会法的中国理论:比较视野与本土构建”11BFX070的成果.作者感谢PaulGewirtz教授和叶静漪教授的提点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56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