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于法庭的叙事:诉讼证明三元系统对接 论裁判者心证自由的限度
法庭审判实质化,需要诉讼参与各方在叙事性表达内容上的有效沟通。“事实发现”始终是审判的重心。案件事实从诉辩双方的证明向裁判者心证的位移,就是诉讼证明三元系统的对接,也即心证的形成过程。在逻辑上,证明是一个系统构成。诉讼中存在控诉、抗辩证明和裁判者心证三个证明系统,诉辩证明与心证存在证明指向、内容导入方式、命题的句式表达及表现形式的差异,而且两大法系的心证也存在主动型与被动型之分。以圆形表示,诉讼证明三元系统对接呈现四个图景:三圆重合、两圆相交与一圆并立、三圆交叉、三圆分立互不相交,显示出心证的不同范式、可控的自由向度、心证自由度与裁判满意度之间的关系。
法庭叙事、诉讼证明、三元系统、差异、对接图景
D915.13(法学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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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60-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