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左翼法学的遗产新型法条主义如何可能
中国早期左翼法学的思想逻辑,基于法学职业的内生性,可通过一种人们熟悉的理论路径,即语言及思想的确定性基于历史约定而成,特别是“大多数人”的历史约定,与“弹性”的法条主义相互融贯,形成更易为人接受、且对法律职业及整体社会法律事业更有益的新型法条主义.
左翼法学、法条主义、约定、思想合作、法学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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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2(法的理论(法学))
本文为“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09ZFG82006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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