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被识别的几率:非法取证程序性制裁的构成性前提

引用
为消除非法取证,刑事诉讼法构建了实体性制裁和程序性制裁相结合的二元制裁体系,但实践中的根本改观并未显现.原因在于忽视了程序性违法行为被识别的几率,这是制裁启动的构成性前提.提高识别几率的诸措施因为刑事政策在正当程序和社会控制之闻的遴选,不能按照一维目的实现.在信息不充分的给定条件下,程序性制裁的激励效果弱于实体性制裁.

几率、非法取证、程序性制裁、前提

23

D925.2(中国法律)

201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85-30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外法学

1002-4875

11-2447/D

23

2011,2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