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契约精神在刑事诉讼中的引入
@@ 从广泛意义上讲,所谓契约,是指以交换为目的所作的某种企划.从法律意义上讲,契约是指由双方意愿一致而产生的相互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1]在英国和美国,契约常被分解为各个当事人所进行的"约定"或"合意"来说明;而在德国和法国,"意思自治"则一直是契约理论的核心.
契约精神、意思自治、契约理论、法律意义、法律关系、当事人、英国、企划、美国、交换、核心、分解、法国、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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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科研新秀项目基金
2011-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