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人民权益救济体制的廉政监督旨趣
@@ 在古代中国,人民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1]是可以依法律或惯例加以救济的.法律规定或习惯认可的救济途径或方式也不少.这些途径或方式的设置本意,也许主要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而是为了方便国家廉政监督,主要是作为廉政监督途径而设计出来的.所以,在理解中国古代的人民权益救济制度和惯例时,应特别注意从这一角度去理解,千万不要简单地等同于近现代法制的"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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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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