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体系下的证明责任倒置与减轻规范与德国法的比较
@@ 证明责任规范属于实体法的范畴,这在我国也不例外.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包含诸多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的大部分规定得以保留,但是第八项关于医疗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并未被沿用.此外,<侵权责任法>中还包含关于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的许多其他规定.由于我国的证明责任理论是对德国体系的承袭,因此,下文在对德国的证明责任及其分配、倒置与减轻的相关学说以及判例进行研介的基础上,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体系下的证明责任倒置规范进行梳理与评析,并特别对医疗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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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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